关于提高机电、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
日期:2018-9-12 发布人:管理员
财政部 税务总局
关于提高机电、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
财税〔2018〕93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国家税务总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
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,对机电、文化等产品提高增值税出口退税率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将多元件集成电路、非电磁干扰滤波器、书籍、报纸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%。
将竹刻、木扇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%。
将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、安全别针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%。
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。
二、本通知自2018年9月15日起执行。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,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。
财政部 税务总局
2018年9月5日
同时,小编还了解到,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要开始了!
一、住宿业
自2016年8月1日起,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(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)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提供住宿服务、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,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通过新系统自行开具,主管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,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,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仍须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。
二、鉴证咨询业
自2017年3月1日起,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(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)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、鉴证服务、咨询服务、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,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可以通过新系统自行开具,主管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,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,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仍须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。
三、建筑业
自2017年6月1日起,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(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)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、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,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,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,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仍须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。
四、工业以及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
自2018年2月1日起,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(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)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(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)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,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,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,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。